完成《办法》根据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(试验区)建设工作指引》制定。
《办法》指出,对气断提试验区应开展年度自评,保证试验区运行安全与成果输出进度。
民航地区管理局应根据所辖试验区实际情况,高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试验区的信息报送、运行管理及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。
在运行管理方面,理能力试验区应按照公平、理能力公正、协同的原则,组织协调其范围内的飞行活动,逐步建立、完善运行管理所需的条件与制度,主要包括明确运行管理主体,具备提供运行管理服务所需的人员、基础设施、运行管理平台及管理制度;制定标准运行程序、非正常运行程序及应急程序,编制试验区运行手册;建立参与方的准入、评价与退出机制。
在安全管理方面,海口候变化规划编候治试验区应逐步建立、完善适用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的安全管理体系。
主要包括明确安全目标、完成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责任,完成建立不安全事件收集及分析程序;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前的风险评估程序,针对地面风险、空中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、应急处置预案并确保有效落实;建立针对运行管理人员及参与方运行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体系;协助相关部门对不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置,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等。